跟70岁老人打篮球危险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社区公园里,有两个老头在乒乓球台上愉快地打着乒乓球,其中一个就赢球了,赢球的就说了句;我赢球了。“但是,球拍也掉下来,人也直接从乒乓球台旁边载了下去,跟他一起打球的另外一个老头是打了救护电话了,社区公园里其它几个热心群众见状也好心地把这突然不舒服的老头安抚到一个躺椅上让这老人躺着,等救护车来送到医院里,哪知道听说医院尽最大力,可这老头还是没有救过来,真可惜。
我知道高血压心脏病等等一些病的人不能从事剧烈运动,很显然的,这个打球突然载倒在乒乓球台上的人是赢球太高兴了于是血压升高了,于是又导致了脑溢血的发生,但是,跟这突发脑溢血死亡的老头打球的杨老头及时报120了,他的本意是想尽自己最大努力来挽救对方的生命,不然,他为什么要喊120呢?所以,即使这得脑溢血的老头最终没有抢救过来,老杨会不会负法律责任?我认为要看什么状况。有可能有责任,有可能一点责任都没有。
1.老杨是否知道对方有高血压心脏病之类的不能从事剧烈运动的疾病
如果老杨知道对方有不能从事剧烈运动的病却还热情邀请对方跟自己一起打乒乓球的,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你没有起到劝导对方不跟自己打球呢,.如果老杨不知道对方有高血压这病,那老杨不负任何责任。
2.老杨是否见死不救看到对方不舒服就逃之夭夭。
在这次的事件中,老杨是及时报了120,120也及时赶到了。
如果老杨却是见死不救看到跟他打球的老人不舒服就怕担责任就跑了。
只要没有救助义务,即使见死不救,也不会构成犯罪,但是有救助义务的人,在能救助的情况下不救助,就构成了犯罪了。
什么情况下有救助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比如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还有职务和业务上要求的义务,医生。消防员等等;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如果老杨真的是见死不救的话,不打120,对跟他打球的人不管闲那么,老杨他不是医生也非消防员,更不是对方的近亲属,那么他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不过,他肯定是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的。
不管怎么说,遇到对方发病倒地,都应该去积极想办法救人,老杨在看到对方发病倒地后,他的做法是值得称颂的,任何人在遇到有人有危险的时候,千万不要冷漠,一定要发扬乐于助人的精神,更何况对方是因为跟自己打球导致脑溢血的,如果不管闲,良心上根本就过不去。也将会是一辈子的阴影。
现在这种东西挺多的。一起旅游,一起吃饭,一起唱歌,一起跳舞,一起打球—-,死了人,一起的人都有责任。有法律责任。
单位去年组织七十年活动,大家积极性很高,组织者要大家先签生死状,死了责任自负。大家有点好笑,也有点扫兴。
我有几个球友,打球前都说好了,死了责任自负,否则不和你打。虽然是半开玩笑,但也有认真的成分。
有一个球友,没有死在球场,第二天死在家里了,脑溢血。哀痛之余,把大家吓出一身冷汗。真是万幸。要是死在球场,这事该怎么说。
还有一个球友,七十多了,非要打球,为安全起见,打球前,大家对他进行测试,抬左腿,抬右腿,摸鼻子,摸耳朵。身体检查合格,起码不会死在球场,才允许他打球。
说起来是笑谈 ,又不是笑谈。
(看了大家的评论,可否有专业人士谈谈。组织者是否担责?还是参加者?)
道德方面说,其实是不必承担责任的。但是从法律方面细抠的话,可能真要承担一些责任。如果家属非要找人要说法的话,一起打球的球友,可能还是要承担一定得赔偿责任呢。
现在中国这种类似的案件真的太多了。比如:
一起喝酒的一桌人,有人猝死了。同喝的人要承担责任。
一起打麻将的人,打的时间久了,有人中风死去,同打的要赔偿。
居民家中的水果打了药,别人翻墙进来偷吃中毒了也要赔偿。
一起去远足或者自驾游的队友出事故,也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案例。而且都是付出了赔偿代价的。
所以个人分感觉同打的队友或多或少的都是要赔偿的。就看家属要不要求赔偿了。
突发事件故去,都很悲伤,但是,现在有个奇怪的现在,无论是聚会还是运动,只要是俩人以上,发生死亡事故,那就好了,都的摊上事了,各种理由的索赔,没完没了,这是多大的冤枉啊,谁愿意让别人离去,人是需要群体活动的,需要在一起开心,快乐的,这么一闹,好有阴影啊,还是理性一点,生老病死谁也不知道啥时候发生,不要让活着的人在心寒,让社会按着大自然的规律正常运行。要有正确的语论导向,让爱温暖每一个人的心田。
要看是否有组织者
如果是社区组织乒乓球比赛,老头突发脑出血死亡,社区做为组织者负有一定的责任。
如果不是有组织的活动,仅是个人运动爱好,打乒乓球的另一人对这老头,没有故意伤害或人身污辱,全是老头自身病因引起的死亡,一起打球的没有任何责任。
既然看到这老头突然死亡,一起打球者也别怕担责任,扔下不管。如果已知老头家人电话号,及时通知家人来处理。如果不知家人的联系方式,可挂110由辖区警察来处理。
这种情况是没有半点理由找一起打球的陪偿的,一起打球者没有责任!
一起打球的到底有没有责任,我觉得是这样,死亡老头的家属说走就有,因为她们可以纠缠不休,家属不追究也就没有,这样看起来更加的豁达,虽然法律肯定有公段,但是还有人情这一关。
我们这里有一家超市,老人平时都是在超市闲聊,可是一天早晨坐着坐着一仰就摔过去了,还没有等120过来抢救,老人就已经驾鹤归天,老人的大儿子要求超市赔偿10万块钱。
但是老人的其他子女却百般阻挠大哥,说这个钱咱们不应该要,老人的死和超市是无关的,人家做点买卖不容易,不能这样祸害人,村里人也觉得这样做的对,最后赔偿的事情却不了了之,而发丧的那一天,超市的老板就主动在丧礼随了5000块的礼钱。
我个人觉得不管是老人的家属还是超市的老板,她们的做法都十分的妥当,谁也没有去较真,而且每一个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还是觉得维系人与人关系的不是划分责任也不是赔偿一些钱,而是彼此尊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是焱垚,谢谢你的阅读。
没有责任!一起打球是锻炼愉悦身体,是好事,因个人身体原因出现问题,就想讹人,是道德败坏,社会绝对不能容忍!
某天清晨,社区公园里,一位正在锻炼的老者看见一群年轻人在打乒乓球,颇有兴致的加入了他们。刚开始老者看起来情深焕发的样子,没有什么异样,突然,正在打乒乓球的老者突发脑出血死亡,这群一起打乒乓球的年轻人感到惊恐。
都说“不知情者无罪”, 况且老人看似身体健朗的模样,谁也没料到会突然发生这样的事情。故而,一起打乒乓球的人应该是没有责任的。
事发突然,谁也没料到
本来打乒乓球的活动,对于老人来说,一定程度上是有益于身体健康的,锻炼了身体,精气神也会变得好一些。所以,谁也不会料到健康精神皆佳的老人会突发脑出血死亡。事情发生的突然,没有任何预告症状,老人自己也没有感到不适,所以说,没有人会想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一起打乒乓球的人是没有责任的。
老人没有预先告知自己身体有疾病,没有及时处理
再者,老人在打球之前并没有告诉人们他身体有疾病,自己也没有预防准备。周围的人就更不用说了,他们可能会放慢速度陪老人打乒乓球,适度着来锻炼,但在不知道老人有疾病的前提下,准备是不肯能做得那么充分的。这样的情况下,并不能预防老人的病的发作,很难做到及时处理的状况。
“不知者无罪”在这件事情里,不是开拓责任,而是本身就行得通,一起打乒乓球的人不许负责的。
早晨很多老人在社区公园里运动,打太极、跳广场舞、打乒乓球等等各式各样都有,刚刚听到说就在今早上一个正在打着乒乓球的老人突发脑出血抢救无效,责任追究起来与一起打球的人是否有关?
老人脑出血死亡是近年来猝死原因最高的,在没有外界冲击或者意外伤害的时候,脑出血死亡需要有一定的疾病基础,常年高血压、冠心病、脑动脉瘤、动脉粥样硬化等等,在过强运动、情绪过于激烈、没有定时遵循医嘱这些都很容易导致突发性的脑出血死亡。一个老人打乒乓球时突发性脑出血死亡,还需要分几种情况,才能判定是否与一起打球者有关。
1.老人的身体状况
如果老人是常年高血压患者,当天没有按时服药或者是已经有些不舒服了,但仍然想坚持锻炼,选择和别人一起打乒乓球。这个条件下的突发性脑出血死亡,对方没有任何责任。
2.是否发生争吵
如果是两人在闲聊或者没有说话,老人突然猝死,这个情况对方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在打球过程中,老人和对方发生了争执,对方并不清楚老人有高血压等基础病变的情况下,对方没有刑事责任,但也需要在民事部调查商讨下,才能决定对方是否有责任。
如果老人和对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而且对方也是知道老人是有高危疾病基础的,这个情况下,对方就必须担起相应的责任。
“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幸福一辈子”,老人喜欢运动固然是好,但是很多老人都不合适自己盲目运动,尤其是患有高血压、动脉瘤、冠心病等慢性高危疾病的老人,他们运动需要专业人员指导,需要他人看护,不然病发的后遗症可能会致命。
同样,以上这几类老人也需要格外注意情绪心情,千万不能惹他们生气,不能让他们情绪过于激动,因为他们的动脉已经非常脆弱了,尤其是脑动脉,情绪一旦激动,血流加速,血量加大,脑动脉出血致死的概率非常高。
所以,作为子女一定要注意家里的老人是否有基础疾病,多多关注他们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