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场拍卖会的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如果从法律上讲,只有依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拍卖企业才有资格从事拍卖活动。根据《拍卖法》第十一条规定:“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拍卖业管理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十二条:“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有公安机构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六)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许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按以上法律说,个人是不能举办现场拍卖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