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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教委招聘注意事项

北京海淀区教委招聘注意事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北京海淀区教委招聘注意事项

北京海淀区教委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全部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未经网上报名及审核不通过人员,不能进行下一步环节。

北京海淀区教委面试注意事项:招聘单位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60分及格,面试和试讲任何一个不及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北京海淀区教委公示注意事项: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照规定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北京海淀区教委资格终审注意事项: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