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中学学生吃肉饼腹泻发烧,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需要,但是具体承担多少责任,要具体看学校在这其中扮演的角色。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事件中学生吃的肉饼是在学校一个超市买的,一般情况之下,学校的超市是外包给其他个体工商经营的,但是也有的学校是校方自己经营的,所以我们首先要搞清楚这个超市的归属权问题,明确学校对超市应该承担什么样的义务。然后再来判定学校应该对这次事件负责。
如果说超市是学校自主经营的,那么很明显,学校需要承担这件事情的主要责任,如果说,学校是将超市外包出去的,那么它要承担的责任就相对要轻一些。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先调查学校在将超市承包出去时,程序是否合法,改经营商是否有相应的资质,如果不具备相关资质,学校是否知情,是学校内部人员腐化,还是整个管理层的管理出现了问题,学校对此有没有采取过一些措施。
当然,承包审批程序合法,并不代表学校方面对这件事情就不需要负起责任,学校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那么学校对超市,就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学校需要对超市所售卖的食品和其他商品的种类和质量进行监管,而不是作为一个甩手掌柜。
其次,需要了解肉饼的生产加工过程,彻底查清肉饼导致学生腹泻的原因,是材料的质量问题,还是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没有进行规范卫生的操作,而超市方面对这种行为是否知情,对其生产加工过程是否进行了必要的消毒、检测等等。并且对学校的供水系统和食堂等进行彻底排查,找出问题的源头,再来分析学校对问题产生的关联度。
假使以上过程,学校都没有过失,学校对学生同样有人道上的关怀,对学生的后续安置、赔偿以及对超市的处理,对整个卫生系统的处理都应该进行进一步处理完善。
学校当然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学生吃的食物是学校提供的,学校对食品监管不利,所以需要承担责任。
学校应该承担责任。首先学校把餐厅承包出去,给个体或商家经营,就有责任对事故承担部分责任,另外,餐厅提供食物,导致学生生病,承担大部分责任。
我觉得其实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问题都应该由学校承担,学校应该监督食品的安全,保证学生的安全。
不一定。这得要看这学生腹泻发烧的原因是什么,要是致病的原因是因为吃了学校的食物而引起的,那学校就应该负责,若是因自己身体有病引起的,那就不应找学校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