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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工失职、渎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教师职工失职、渎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教师职工失职、渎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绥江县三渡小学

教师职工失职、渎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为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遵照《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职晋级、视其情节轻重扣减年终绩效考核金。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代前

副组长:谭春雄

成员:全体教职工

二、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

班主任→课任教师

安全管理员→值周教师校长→安全管理员→值周教师→班主任→课任教师

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体育课和两操活动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门卫安全卫生由值周教师负责,值周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校内活动场所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在场教职工为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教师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教师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