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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合肥长丰县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18合肥长丰县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18合肥长丰县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七)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八)提供近3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请人员在申报前,应认真查阅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等,知悉认定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认定机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员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本人承担。申请人员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把握不准,可以电话咨询,或到受理地点咨询、确认。

(二)补办教师资格证人员,需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申请,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本人人事档案里有留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查看。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七、受理地点、体检医院及联系电话

长丰县受理点:长丰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教育窗口

电话:

体检医院:长丰县中医院

电话:

附件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doc

附件2:《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9月12日

原标题:2018年秋季长丰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