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播令的内容介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针对卫视恶性竞播电视剧的乱象,广电总局决定于2009年9月出台限播令,并向各家卫视以及电视剧制作单位征求意见。 2010年5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限播令正式实施。
为了规范卫视播出电视剧的制度,广电总局“限播令”规定,卫视晚间黄金时段(19:00至21:30)只能播出两集电视剧;卫视晚间时段(18:00至转天凌晨1点)同一部剧播出不得超过3集;卫视白天时段同一部剧播出不得超过6集;每天电视剧播出量不得超过卫视总节目量的45%。同时,“限播令”还规定,每集电视剧时长不得超过46分钟,不得少于30分钟,此规定是防止将几集剪成一集,或是将一集分成两集的“非正常”播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