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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二手车迁入标准

荆门二手车迁入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荆门二手车迁入标准

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取消已经实施的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

《意见》规定:对于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安全检验有效期内,并经转入地环保检验,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各地不得设定其他限制措施(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国家要求淘汰的车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