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军官职业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所谓军官职业化,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是指国家根据军队职能的特殊需要,着眼于军官队伍发展的全过程,通过法定军官员额和建立相应的选拔、培养、激励和退役等机制,为军队建设需要保留的军官提供长期服役、直至退休的政策保证,使军官在服役期间享受各种优惠待遇和社会报偿,退役后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相对稳定的职业军官制度。
实行军官职业化制度,国家对军官职业依法作出承诺,军官在规定的岗位上,无特殊情况可以“终生为伍”,从根本上解除军官献身国防事业的后顾之忧。二是有利于建设高素质军官队伍。实行军官职业化制度,国家和军队依法为军官提供相对优厚的待遇,大大增强了军人职业对军官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有效地保留了军队建设需要的骨干。同时,军官服役时间相对延长,进出更替速度放缓,有利于提高院校培训层次。三是有利于减轻地方安置压力。在非职业化条件下,每年有相当数量的退役军官按计划交地方政府安排,给地方政府造成很多困难和矛盾。实行军官职业化制度,部分军官在本职级的工作时间相应延长,每年可减少相当数量的军官退役。同时,由于退役军官有相应的职业化生活保障,仅有少量特殊情况军官需要地方安置,从根本上减轻了地方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安置压力和负担。
其实就是说军官可以像普通职业一样 干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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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职业化,是军队的组织结构和装备技术达到一定的现代化水平,对军官的素质能力和队伍结构安排。
军官职业化产生的条件:
随着常备军武器装备技术结构和军队组织结构越来越复杂,军队特别需要大批专门从事军事职业、有较高素质的军官队伍,这使得社会不同身份的优秀分子进入军官行列。
随着现代教育的发展和军事教育功能的完善,有了正规的军事职业学校和军事理论教材,这能够不断地满足军官职业的知识与技能所需。
建立中国特色军官职业化制度的目的:
一是在职能任务上,确保有效履行我军的历史使命;
二是在人文关怀上,促进官兵的全面发展。
围绕这两个目的,改革开放30年来,我军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出台了诸如《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军官军衔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现役军官法》等一系列法规制度,为我军建立军官职业队伍作了良好的制度准备。
这个问题有点矛盾,感觉就像问什么是政府官员公务员化一样。军官本生就是职业军人,志愿兵也是一样。
军官职业化,是军队的组织结构和装备技术达到一定的现代化水平,对军官的素质能力和队伍结构安排。军官队伍的职业化进程始于19世纪初期,它是由下列三个因素所决定的:一是军事技术的加速发展;二是人数众多军队的出现;三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巩固。提出的职业要求。